1、“一调一裁两审”是我国现行的劳动争议处理体制。
2、若是陛下决议处决,恐怕落下天下悠悠之口的是非口舌。
3、绩效考核调薪的决定有争议时,应运用公司绩效考核调薪争议处理程序办理。
4、我的病已经没救了,请告诉皇太后,国家大事为重,可以和内阁商议处理,以前的事情都是我的错,与旁人无关。
5、况满汉大臣官员将家奴不依法决罚,殴责立毙者,皆系按其情事分别议处,重则革职,轻则降调,定例森然,联岂肯稍存歧视?
6、作家陈四益先生曾考证说,即便在古代,怠慢误事、呼应不灵、避难就易等也是要被弹劾议处的,如果问责只止步于此,实在算不得制度创新。
7、臣建议,撤去他巡抚之职,再押回京师,交由吏部与大理寺议处,然后公示此案,以儆效尤。
8、而当朝刑判则必须在满朝文武一无异议地赞同下,三司当朝进行议处,在刑部和中书省附议之后,交由皇上定案宣判。
9、此外,对包括竞聘上岗、考核培训、奖励处分、工资福利、社会保险、人员退休、人事争议处理等其他环节也做出规定,形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框架和体系。
10、调解中应依法、依情、依理说服对方,帮助争议双方吃透政策,辨明是非,统一认识,消除矛盾,尽量把争议处理在基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