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日前,市民张宝城因为粗心大意将存折弄丢了,存折里存有10000元,庆幸的是存折被银行女保安李文娟及时发现,并交还给了失主。
2、非贵重物品满1年零1天无人认领,即可归拾物者使用,直到找到失主。
3、小伟上学路上捡到一个钱包,他想方设法交还给了失主,学校号召全体少先队员学习他这种拾金不昧的精神。
4、这个人是失主的同学,失主在对面不好过来,看了看钱包表示东西没少。
5、一封信送回千元失款,失主。
6、夏道派出所配合刑警大队迅速展开走访调查,8天后破获了这起新中国成立以来闽北地区最大的盗窃案,为失主追回了被盗物品。
7、由于驾摩托车的失主离去,不知其人,于是2名老民警将拾到的现金当场进行清点共计6775元,全部交到都濡派出所,请派出所协找丢钱的人。
8、“我们只是希望你们不要屈服于美国人的压力,随人俯仰,丧失主权,最后走到存身无地,被人丢到大海里去。
9、市民反映,有个大姨今早在大东区金星小区捡到个金镯子,想找失主!本报记者。
10、茶叶店老板账户多出35万还失主称要挣良心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