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, 百锤砸墙必歪墙,受贿迟早进牢房。
2、, 腐败分子贪得无厌,索贿受贿达到疯狂的程度。
3、, 对那些行贿受贿、贪赃枉法、大搞不正之风的败类,必须绳之以法,才能平民愤。
4、, 明尼阿波利斯的头头操纵着全国最引人注目的警察受贿网.
5、, 不得索贿受贿、徇私舞弊、玩忽职守、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;不得滥用职权多征税款或者故意刁难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。
6、, 这个受贿的官员害怕那个记者会把他的事公诸于众.
7、, 在我国,行贿罪与受贿罪相比较,无论是在刑事立法还是理论研究方面,都处于相对滞后和不完善的状况。
8、, 认为对贿赂的界定应做扩大解释,将非物质性利益纳入受贿罪犯罪对象是必要的、可行的。
9、, 全文分为五章:第一章共同受贿犯罪概说。
10、, 对单位行贿罪是1997刑法中增设的罪名,其立法本身还有诸多亟待完善之处。本罪的罪名宜修改为对国有单位受贿罪。